[无障碍浏览]
要闻动态 您所在的位置:首页->政务公开->要闻动态

加强旅游价格监管 助力沿海经济发展

文章来源:物价局 添加时间:2018-06-04

《辽宁沿海经济》刊发我市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稿件“加强旅游价格监管  助力沿海经济发展被《辽宁沿海经济》(第五-六期)刊物刊用

 

 

近日获悉,20171231日出版的《辽宁沿海经济》第五-六期48页刊登了我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综合科长王德胜同志撰写的《加强旅游价格监管  助力沿海经济发展》,全文如下:

 

                                                   加强旅游价格监管  助力沿海经济发展

 

                              文/王德胜

 

葫芦岛市绥中县是环渤海经济圈的重点城市,辽宁省五点一线环渤海开发战略起点城市。辽宁沿海经济带重点支持区域。绥中县海岸长达75公里,海岸线平直,除各河口处有沙洲,沙堤外几无岛屿。海岸以沙石岸为主,泥质海岸较少,海浴场资源丰富,浴场岸线广,潮差较小,潮间带较宽,是开辟海水浴场发展旅游业的有利场所。绥中县山川秀丽,名胜古迹颇多,自然景观独具风采,具有得天独厚的沿海旅游资源。

 

 为全面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保障经营者、旅游者合法权益,维护绥中县(山海关外第一县)良好旅游品牌形象,不断优化沿海旅游市场价格环境,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有办法、敢担当、抓落实”的标准和要求,绥中县要求物价局严格履职、强化监管、主动出击,为推进沿海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发展,为助力沿海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基础工作要求“实”

 

县物价局始终以县委、县政府的要求部署为工作方向,以问题为导向,以“让游客更加满意”为规范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出发点和落脚点。随着每年旅游旺季的到来,绥中县物价局沿海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也逐步展开。为确保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每年在5月份成立了物价局旅游市场价格监管整治领导小组,由物价局局长任组长,主管价格监督检查的副局长任副组长,价格监督检查局10名价格行政执法人员为成员,并结合物价局市场价格网格化监管分片包干工作部署,将沿海基层乡镇价格监督力量纳入小组成员中,确保实现监管整治工作的广覆盖、零疏漏,初步形成 “三位一体”的市场价格监管联动机制。在检查工作开展初期,为保证监管整治工作有的放矢,顺利推进,由县价格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召开旅游市场价格专项检查工作会议,逐级分解工作任务,明确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重点,切实将监管整治任务落实到科室、到个人、到基层价格监督服务站,切实形成“一层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并且还重点对乡镇基层价格监督服务人员进行了业务培训,确保提高检查工作实效。7月中旬,由物价局局长亲自带队,全体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参加了由东戴河管委会组织的“亮剑行动”誓师大会,不仅表明了价格主管部门打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决心,也提高了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

 

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监管工作要求“细”

 

每年专项监管整治工作自51日开始至1031日结束,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重点围绕沿海旅游市场相关的娱乐项目、餐饮、住宿、农家院、停车场等价格执行及价格公示情况进行整治。期间重点加强对沿海旅游市场明码标价管理,严厉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建立完善旅游市场价格监管长效机制,维护旅游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专项监管整治工作坚持边宣传、边规范,边查处、边整改,分调查摸底、整顿规范、监督检查三个阶段有序推进。

 

为全面掌握全县沿海旅游市场整体经营情况,在基层价格监督服务站的积极配合下,5月份,对全县沿海旅游市场相关的娱乐项目、餐饮、住宿、农家院、停车场等进行分类统计,掌握了经营单位(个人)基本信息。据不完全统计,全县共有农家院1500多家,海上娱乐经营业者50多户。

 

为提升经营者诚实守法经营、自觉维护绥中县旅游形象的意识,营造良好的营商氛围,6月份,由价格监督检查局和基层价格监督服务站挨家挨户向相关经营者发放《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关于规范海滨浴场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函》各5000余份,提醒告诫各经营者明礼、诚信、守法经营。在发放提醒告诫函的同时,检查人员对价签如何填写、价格如何公示等进行“手把手”式示范指导,要求相关经营者对所经营的商品和提供的服务,采用电子屏、价格本、牌、表、单、签等形式,在醒目位置标明价格、投诉举报电话。价格变动时,及时更新。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和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要建立、健全价格台账,保存价格资料。价格台账、结算清单、发票(收据)等价格资料至少保存三个月以上;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者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确保经营者规范经营,让广大旅游者明明白白消费。

 

在进行广泛宣传和整顿规范工作的同时,价格行政执法人员联合基层价格监督服务站对沿海旅游市场进行了监督检查。旅游旺季也正值炎炎夏日,全局价格检查人员不畏炎热,检查期间没有一名工作人员掉队。每年7月份以后,确保每天安排2个检查小组,1辆执法检查车,1名带队领导、10名价格行政执法人员及2名基层价格监督员持续开展检查工作,坚持做到执法力量不减少,监管力度不减弱,巡查范围不缩小,全力巩固前期整顿规范工作成果,着力打击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串通涨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沿海旅游市场监管工作的经常化、全面化、持久化。截至目前发稿为止,已出动检查人员500余人次,检查相关经营商户近1500余家,对价格服务不到位、价格公示不全面、明码标价不规范的经营者当场进行了整改和规范。

 

热情受理,耐心答疑,价格服务要求“真”

 

近两年,全面投入使用了“12358”价格举报服务系统,价格举报电话和价格举报网络平台并轨运行,通过电子化、信息化等多种手段受理价格举报。在沿海旅游市场监管工作中,价格举报服务平台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今年5月份以来,共计收到沿海旅游市场相关价格咨询、举报、投诉180余件,其中价格政策咨询件120余件,协调转办案件1件,立案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件,查出违纪金额1.43万元,已实施经济制裁0.705万元。按时办结率、反馈率100%,受到举报当事人的好评。为维护沿海旅游市场价格秩序发挥应有的作用。

 

绥中县先后修订出台《价格举报案件处理工作制度》、《价格举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事件的预警、应急处置机制,重点突出可操作性和便捷性,确保对举报案件迅速处理,及时反馈,第一时间化解价格矛盾。物价局高度重视价格举报平台的管理,不断充实工作力量,安排专人工作日、节假日不间断值守举报平台,每天查询举报信息,确保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举报电话有录音。严格要求受理举报工作人员要做到登记详细、回复专业、处理合法。

 

为切实巩固监管工作成效,防止沿海旅游市场价费问题出现“反弹”,我们先后多次对沿海旅游市场进行“回头看”,并将存在问题的经营者作为回访重点。经过实地走访巡查,沿海旅游市场的价格公示及明码标价率达到98%以上,存在问题的经营者也切实进行了整改。通过调查摸底、整顿规范、监督检查等阶段的持续努力,绥中县沿海旅游市场价格秩序良好,市场价费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作者系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局综合科长)

 

注:1、此稿已被20171020日出版的《中国价格监管与反垄断》国家级刊物第10期刊发。

 

2此稿已于201711月被中国区域经济发展研究院 和中国区域经济杂志社联合评为特等奖。将获得评审单位颁发的理论实践成果奖杯、奖牌和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