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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办公室 添加时间:2018-01-08

为切实做好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确保面试工作有序开展,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面试原则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开遴选公务员面试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内容科学合理、程序严格规范、组织精心严密,切实把适应工作需要的优秀人才选拔到机关中来。

二、面试内容

面试工作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主要测试应试者是否具备实际工作应有的能力和素质。

面试试题由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命制,内容包括综合判断能力(30分)、解决问题能力(30分)、语言表达能力(20分)、举止仪表(20分)。

三、组织实施及人员安排

1.时间:2018112日。

2.地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五楼会议室为身份验证、抽签排序、考生备考地点;四楼会议室侯等室为面试考场。考场实施全程录像监控。桌椅摆放应符合面试形式的要求,并为考生提供用于备考、记录的笔、纸等物品。

3.考官组成:考官共7人,包括:市发改委3名考官、市面试官库4名考官。面试官库的4名考官在面试当天随机抽取。

    4.其他工作人员及职责

1)监督员/计时员1人:监督计时、核分,与记分员一起领取本考场试题袋,将试题袋交本考场主考官。距离面试结束还有3分钟时,提醒时间;面试时间到时,提醒主考官。

2)计分员/核分员2人:负责收录面试官打分,计算得出最后得分,向考生公布成绩,并组织考生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

3)引导员4人:通知考生进入考场、候分室,组织考生有序侯等。

    四、面试具体要求

    (一)试题管理:面试试题由市发改委负责管理,要在面试当天在考场拆封,确保不泄密。

(二)工作流程

1)抽签排序。

组织考生抽取面试考号,即参加面试的顺序号。确定考号后,要求考生本人在名单上签字确认。

2)组织面试。

1.时间规定:9:00开始,每人10分钟,面试时间结束前1分钟,计时员举牌提醒。面试时间到,计时员提醒主考官请考生离开考场,主考官宣布请考生离场,考官计分时间3分钟。

2.核分程序:考官计分结束后,计分员统一收取考官计分单,在7位考官的打分中,去掉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保留5位考官的分数计算平均得分为考生的最后得分。合成总分时,计算结果要准确无误。

3.人员组织: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不得返回侯等室。考场外除等待听分考生外,应保持2名考生侯等。

4.成绩规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考生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录用。面试结束后,按录用计划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并进行考察。总成绩并列者酌情录用,因故退出或考察未通过者,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

   (三)考官要求:考官要有较强的责任心,认真履行职责,公道正派,要严格遵守考试录用工作纪律和公务员回避的有关规定。面试时,要衣着整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不得擅离职守。主考官提问时,要口齿清晰、表述准确、温和诚挚,合理控制面试时间和进度。考官在执考期间携带的通讯设备必须保持关闭。

    五、其他要求

1.加强领导。面试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社会影响大,相关人员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严格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精心组织,严密程序,规范操作。

2.明确责任。要根据面试实施方案,各负其责,明确工作程序,分清领导和具体责任,将每个环节的各项工作全部落实到人,确定具体工作责任,凡出现工作事故或影响面试工作正常进行,以及对面试工作造成较大负面影响的,都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3.严密程序。在选派考官、接送考官、封闭管理、实施面试等各环节,要严格工作程序,规范操作流程。组织面试期间,考官一律不得离开考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面试期间,一律不予查分,面试工作全部结束后,要立即完成成绩合成工作。

4.严肃纪律。凡参加面试具体组织工作的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得泄露考生和考官相关信息,不得授意考官打人情分,任何考官也不得授意其他考官打人情分。面试期间,要对面试考官执考情况实行录像监控,一旦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对相关人员要追究责任。对于在面试中违反纪律情节严重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取消其考官资格及相应考生的面试资格。

5.严格保密面试题严格保密制度,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面试试题、测评要素、参考答案等有关面试信息。

 

 

 

 

                        葫芦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5
附件1

面 试 考 场 纪 律

 

一、面试考场内要保持肃静,各种通讯工具一律不得带入面试考场,任何人不得在场内随意走动,与面试无关人员不允许进入面试考场。

二、考生面试前在候考室内通过抽签确定面试顺序,由工作人员按面试顺序逐个引入面试考场。

三、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人员守则》。

四、考官要自觉遵守《面试考官守则》。

五、监督人员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面试工作如有意见、建议和要求,可提前或在一名考生面试结束后,向主考官提出。

六、工作人员要密切配合考官,共同创造良好的面试环境,认真负责,努力工作,严守纪律,周到服务。

 

 

 

 

 

 

 

 


附件2

面 试 人 员 守 则

 

一、面试人员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

二、面试人员要遵守纪律,按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面试人员在开考前30分钟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面试人员顺序号,面试开始后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自动弃权。面试人员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携带的通讯工具要保持关闭,并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四、面试人员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考场。每个面试人员面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工作人员(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透露本人的姓名、考号、工作单位等信息,不得穿戴有职业特征或明显标志的服装、饰品,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六、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在考场外候分,待下一名考生面试后,再返回考场听分,听完分后,应在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上签字确认,并由工作人员引领离开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