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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0葫芦岛市2018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灾害防治)施工监理

文章来源: 添加时间:2018-07-20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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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葫芦岛市2018年公路维修改造工程(灾害防治)施工监理已在招投标管理部门备案,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建昌县公路管理段,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项目监理单位。

2.招标范围:公路维修改造(灾害防治)工程施工监理。

3.建设地点:建昌县绥珠线K55+783---K106+905,大养线K278+855---K289+100

4.计划工期:20180815-20181030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资质要求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公路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0719日至20180725日,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携带以下材料进行报名: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项目总监(公路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职称证、执业证、注册证;

4)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原件);

6)具有BBB级(含)以上辽宁省企业信誉报告概述并在一年内有效;

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的书面声明(内容含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上述资料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复印件各一套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保证金0.2万元(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款)

8.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08100930分,开标地点为建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人应于开标前将文件递交至招标文件约定地点。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lntb.gov.cn)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人:建昌县公路管理段

地 址:建昌县朝阳路一段

联 系 人:张博

电 话:0429-7712222

代理机构:辽宁金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娄向生

电 话:0429-3181115



20180719